法律分析: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丰富且复杂,包括股权(资产)划转、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技术入股的企业所得税,资产重组中的,改制重组中的土地及契税等,这些税收中大部分是以递延纳税为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