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一般是三百元左右,具体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他与鉴定有关的必要费用两大部分。这些费用的收取均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是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