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左转车道掉头的,如果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的不违法。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允许掉头的地点,在既没有掉头专用信号灯,也无其它规范掉头的交通标志的情况下,机动车在红绿灯期间均可以掉头。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左转道可以掉头吗
(一)在左转车道行驶,没有掉头灯时,当车辆在左转车道行驶且未驶过停止线,而路口为虚线的,此时掉头不受红灯,可以掉头,但要避让其他车辆。
(二)在左转车道行驶,当车辆未驶过停止线,而路口中心隔离设施有掉头通道的,此时掉头不受红灯,可以掉头,但要避让其他车辆。
(三)在左转车道行驶,没有掉头灯,路口处未设置虚线,护栏处没缺口时,按前方红路灯指示行车,绿灯时可跨越停止线、人行道后掉头。
(四)在左转车道行驶,路口有掉头灯,路口处未设置虚线,护栏处没缺口时,按掉头灯指示行车,绿灯时可跨越停止线、人行道后掉头。
绿灯左拐车道直行算违章。从绿灯左拐道上直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属于不按照规定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允许掉头的地点,在既没有掉头专用信号灯,也无其它规范掉头的交通标志的情况下,机动车在红绿灯期间均可以掉头;有交通标志明确在红灯或绿灯期间掉头的,应当在规范的信号期间掉头。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