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分城市社区、转制和行政村三类)为基础,结合父母或本人房产所有权地(拥有多处房产的原则上按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划分学区。学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合理划分,又兼顾学校班额的相对均衡;学区划分基本保持稳定,年度适当微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