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为加强进出校门车辆的管理,规范校内交通秩序及安全,经学校同意,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1、 学校
2、 3号门车辆进出,只限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其余外来车辆进入校内,必须经门卫询问、检查、登记,方可进入,并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2、 现有学校教职工车辆,以部门为单位,统计姓名、车号上报学校保卫处,办理职工车辆出入牌。
3、 长期给食堂、小卖部及部门送货的外来车辆,必须由车主持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登记和校门出入证。
4、 一号门只限早晨7:40--8:30开放(特殊情况除外),三号门中午时间11:30--13:30,因学生放学进出人员较多,不允许送货车辆进入。
5、 严禁外来摩托车、自行车在校内行驶,严禁一切营运车辆(出租车等)进入校内,必须进入,需由保卫 放特许证,并限速5公里行驶,在二号门停车场停放。
6、 校内景观大道、教学、实验、实训等路段和区域,严禁停车。
7、 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严禁在校内鸣笛。
8、 施工用车,提前由部门告知,在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从三号门进出,按指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