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一)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八)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 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 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九)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医院考评总人数的10%~15%。
(十) 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十一)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十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