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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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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退休手续以后,在看病时直接携带医保卡报销即可。只要个人每个月正常缴纳社保,社保局就会返钱到医保卡里面。职工正常缴纳的医保都是会返现的,返现的余额是可以就医取药的。社保卡里返的钱是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按照国家规定单位缴费部分划到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合计。

一、医保卡关联是什么含义

医保卡关联就是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家庭成员使用。通俗的说就是把社保卡授权给家庭成员后,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当事人社保卡里多余的钱。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二、社保交几个月能用医保

从社保缴费的第三个月开始,就可以用医保卡里个人缴费的部分,到可以用医保卡购药或者看病的药房或医院就诊。其中,医疗费用在一年后就可以报销。对于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参加用人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兼职职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项目如下: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的条件如下: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总之,从社保缴费的第三个月开始,就可以用医保卡里个人缴费的部分,医疗费用在一年后就可以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三、医保卡有余额但离职了可以继续使用吗

医保卡有余额但离职了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如果不能使用可能是:

1、有可能单位根本就没替你们交社保,所以卡里没有钱;

2、有可能交了钱了,但医保卡需要充值(有的地方叫圈存),就是拿卡到医保专用的机器上把每个月归你的钱充到卡上,只要操作一下就可以了,到定点医院或者定点的药店都可以充的。

3、如果单位没给你打钱,那住院的时候就不可能有报销了,更不可能注明是城镇职工医保了,住院能报销的话,就说明是正常交费的。

4、医保卡一般有两个帐户,一个是银行帐户,一个是社保帐户,在银行柜台和ATM机上查的是银行帐户,你没存过钱的话,肯定是零了。你要到专门的医保机器(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合作银行都有的)去查询医保帐户。

5、各地区医保卡又不一样的,这个没有办法详细说明具体充值操作流程的,到机器上按提示一步一步操作就可以了。

6、有疑问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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