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本月开具的,就将这张作废重新开一张咨询佣金的就可以了;如果是隔月且在认证有效期内(90天)需要重开的话,将让对方单位(收票方)出具未抵扣的证明,单位向当发税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实后同意并提供能开支具销项负数的的手续,单位开与原开错的金额和项目一致的红字,而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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