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的法律规定有《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执行时限是6个月内,如果受理在6个月还没有执行到位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提出申请,上级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实际操作中,只要对方具有履行能力和可执行财产,会在十几天或几十日内执行完毕,因为执行庭也不愿意久拖不决,也会尽力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与当事人的诉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第1种观点: 一、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多长时间1、限高令没有执行期限。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二、高消费后,不能出现哪些行为高消费后,不能出现的行为有以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的法律规定有《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就是的被执行人高消费令,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中的一些老赖不履行义务,从保护执行申请人角度,作出的一种缴费的决定。当然,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或者有其他条件发生时,也是可以申请解除的。具体方法如下:1,提供有效的担保。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完毕,但是他找到了可靠有效的担保人,经过和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履行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向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3,向提出申请。此时仍然处于消费期间,自己需要写一个解除限高令的申请,连同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一并交给法官,经过审核通过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4,被执行履行完后,申请解除。被执行人履行完判决义务之后,执行程序已经完毕,这个时候还没有解除的原因在于没有申请。所以,还得向提出解除限高令的申请,作出解除决定之后,会通知相关协助执行的单位,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限高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第 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九条 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不会通知,人民受理执行申请的时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高消费是属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这个是不会予以通知的。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高消费、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消费后,不得有以下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9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2种观点: 拒不履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被高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被执行人可以坐地铁吗?可以的。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失信人员无法参加社保对于失信人员无法领取社保的情形,我国法律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规定了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此是可以来领取社保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3种观点: 解除限高消费力被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处理。限高消费是由人民判决,国家的行政机关,人民等机关是无权对自然人或者法人作出。以下情形人民可以解除高消费:1、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2、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3、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第1种观点: 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决定采取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高消费令的范围有哪些?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申请高消费令之后,人就不能够进行相关的高消费活动。并且其名下如果有能够周转的相关资金的话,就会被用于偿还其所欠的债务。如果其拒绝进行偿还债务的话,相关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强制性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其高消费。《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人民决定采取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不会通知,人民受理执行申请的时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高消费是属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这个是不会予以通知的。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高消费、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消费后,不得有以下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9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拒不履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被高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被执行人可以坐地铁吗?可以的。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失信人员无法参加社保对于失信人员无法领取社保的情形,我国法律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规定了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此是可以来领取社保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有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之后才可解除限高令。限高令执行期限为作出限高令后至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时止,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第四条 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五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第六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第七条 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第 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2种观点: 一、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多长时间1、限高令没有执行期限。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二、高消费后,不能出现哪些行为高消费后,不能出现的行为有以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不会通知,人民受理执行申请的时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高消费是属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这个是不会予以通知的。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高消费、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消费后,不得有以下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9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写申请书交上去就行了,有专门接收状子和申请收的窗口的,民法典对如何申请债务人限高令没有规定。而对债务人高消费进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列入失信名单后可其高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2种观点: 解除限高消费力被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处理。限高消费是由人民判决,国家的行政机关,人民等机关是无权对自然人或者法人作出。以下情形人民可以解除高消费:1、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2、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3、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申请解除流程如下:1、提供有效的担保,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完毕,但是他找到了可靠有效的担保人,经过和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履行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向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3、向提出申请。此时仍然处于消费期间,自己需要写一个解除限高令的申请,连同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一并交给法官,经过审核通过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4、被执行履行完后,申请解除。被执行人履行完判决义务之后,执行程序已经完毕,这个时候还没有解除的原因在于你没有申请。所以,还得向提出解除限高令的申请,作出解除决定之后,会通知相关协助执行的单位,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限高令;5、其他情况的申请。限高令针对的是个人非生产经营性的高消费,如果是生产经营需要购买高档设备的,则不受限高令的。但是也需要向提出申请,说明购买的产品和用途。还有一种与此相反的例外是:对单位作出限高令的,其单位的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也是受消费的。如果以家庭财产进行消费,就不受单位限高令的了,但是,个人消费也是要向申请并说明的;6、关注进度。限高令的申请之后,一般会很快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也会及时解除。但是协助执行的单位有很多,受制于公告或者系统的原因,有时会有一定的延迟,注意询问和查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被执行人是指拒不履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被高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高消费后,不得有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时,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的影响如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不会通知,人民受理执行申请的时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高消费是属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这个是不会予以通知的。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高消费、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消费后,不得有以下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9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除非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高消费令,否则直至履行完毕。高消费令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判决的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高消费令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判决的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执行时限是6个月内,如果受理在6个月还没有执行到位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提出申请,上级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实际操作中,只要对方具有履行能力和可执行财产,会在十几天或几十日内执行完毕,因为执行庭也不愿意久拖不决,也会尽力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与当事人的诉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的影响如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不会通知,人民受理执行申请的时候会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高消费是属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这个是不会予以通知的。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高消费、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消费后,不得有以下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9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被告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情况下,人民可以对被告人限高,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其高消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拒不履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被高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2种观点: 解除限高消费力被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处理。限高消费是由人民判决,国家的行政机关,人民等机关是无权对自然人或者法人作出。以下情形人民可以解除高消费:1、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2、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3、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被告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情况下,人民可以对被告人限高,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其高消费。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限高令并没有固定期限,一般只要没有执行完都有效。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除非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高消费令,否则直至履行完毕。法律客观:《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
第2种观点: 一、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多长时间1、限高令没有执行期限。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二、高消费后,不能出现哪些行为高消费后,不能出现的行为有以下: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限高令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有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之后才可解除限高令。限高令执行期限为作出限高令后至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时止,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第四条 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五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消费令。消费令由人民院长签发。消费令应当载明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第六条 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第七条 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第 被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